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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去研習,
講師提到當作家寫作時,
不同年紀對同樣一件事看法會有所不同,
她以分手為例,
剛開始會很痛,
連想都不願去想,
但過了一年、兩年,甚至十幾年,
會發現當初在意的那些,
似乎變了。
十幾歲時,
總幻想著談戀愛會是怎樣的模樣,
一定是永恆的愛,
對於戀人的話全然相信。
二十幾歲時,
談了第一場戀愛,
也歷經了第一次分手,
發現原來永恆是不存在的,
剛開始以為撐不下去,
久了,
又有新的朋友、新的事物。
到了第二次戀愛時,
發現原來遺忘是這種滋味阿!
生命總要有痛,
但痛過就是另一番景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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