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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今天去研習,
   講師提到當作家寫作時,
   不同年紀對同樣一件事看法會有所不同,
   她以分手為例,
   剛開始會很痛,
   連想都不願去想,
   但過了一年、兩年,甚至十幾年,
   會發現當初在意的那些,
   似乎變了。
   十幾歲時,
   總幻想著談戀愛會是怎樣的模樣,
   一定是永恆的愛,
   對於戀人的話全然相信。
   二十幾歲時,
   談了第一場戀愛,
   也歷經了第一次分手,
   發現原來永恆是不存在的,
   剛開始以為撐不下去,
   久了,
   又有新的朋友、新的事物。
   到了第二次戀愛時,
   發現原來遺忘是這種滋味阿!
   生命總要有痛,
   但痛過就是另一番景色了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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